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
2003-09-23 by 开心就好第三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。电信用户要求提供国内长途通信、国际通信、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<font color="#ff0000">
收费清单的,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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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,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,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。</font>
前款所称巨额电信费用,<font color="#ff0000">
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。</font>
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电信业务经营者拒<font color="#ff0000">
绝免费为电信用户提供国内长途通信、国际通信、移动通信和信息服务等收费清单</font>
,或者电信用户对交纳本地电话费用有异议并提出要求时,拒绝为电信用户免费提供本地电话收费依据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;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的,处以警告,<font color="#ff0000">
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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